有限合伙是什么意思通俗易懂(今日科普: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有限合伙制基金中的投资者,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出资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一般就是指投入自己的资金,然后按照投资的比例来拿提成,但不会承担出资意外部分的亏损,并且不会参与任何的经营管理的,通俗的说,就是只出钱,不出力的意思。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很多时候,一个项目需要投资上千万乃至数个亿的资金。大多数投资公司,旗下都会有很多个不同的项目,投资不可能一次性把钱都投在一个项目上,所以他们只拿出一部分钱,同时分散投资风险,于是乎,LP就此诞生了。LP把自己的钱交由GP去打理,而GP们则会将LP的钱拿去投资项目,从中获取利润,双方再对这个利润进行分成。这是现实生活中经典的“你(LP)出钱,我(GP)出力”的情况。
LP具有的权利:
(1)仅需出点资,享受分红;
(2)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3)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4)如合伙企业协议没有另行明确要求,有限合伙人不得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则可以从事;
(5)LP无需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以合伙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第三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仅需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下,合伙企业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6)LP如果退伙,仅以在合伙企业所占财产份额清算责任;
(7)其享有合伙企业分红权,监督权、财务知情权、账簿查阅权、参与审计机构选择权、诉讼权、担保权等;
(8)可参与GP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9)可对合伙企业经营提建议;
LP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不能以劳务出资;
(2)仅需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