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百科 手机版

烙刑是什么(十种人类历史酷刑介绍)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3 08:36:45    

人类历史上有着多种多样的刑罚,其残酷程度远超我们现代人的想象,今天为大家简单介绍几种酷刑。感兴趣的可以留言评论,分享你的想法。

一、“烙刑( Branding)

从古罗马时代到 18世纪,如果犯人身体有烙印,就永远无法融入文明社会。他面部带着耻辱的烙印(通常在脸上或手上),昭示曾经犯下的罪行。故而,当人们出庭时需要举起手臂,展示他是否受过烙刑——这样,就有了宣誓做证时举起右手的惯例。不同国家、不同罪行的烙印是不同的。例如,罗马人会给逃亡奴隶打上不同的烙印。" F"印记,表示“逃亡者”。在 18世纪的英国,公开抨击政府的人会被烙上字母“ SL”,意思是“煽动叛乱者”。恶棍的手部被烙上“ R”,小偷的烙印是“ T”,说谎者是“ F”,流浪者(即现在所谓的无家可归之人)是“ V”。做伪证者的额头上将被烙上“ P”,渎神者是“ B”。逃兵的腋窝上会被烙上“ D”,违法乱纪的士兵则在相同部位烙上“ BC”。当然,还有许多其他的烙印。因为语言不同,人们会用不同的字母来标记相同的犯罪。在法国,受苦役人员的皮肤上被烙上“ TF”(意指苦役),而被判终生苦役的人的烙印是“ TPF”(终身苦役),小偷是“ V”(盗贼)。


二、热铁穿刺( Boring with A Hot Iron)

从中世纪到 18世纪末期,轻罪犯人也会遭受烙刑,火红的铁条会灼透他们的身体器官。这种刑具像是一根小炭火棍,用来灼透说谎者、伪证者和渎神者的舌头,灼穿偷鸡摸狗和酗酒者的耳朵。在古代中国,人们也用同样的方式来惩罚触犯淫戒的和尚。


三、铜牛( Brazen Bull)

在僭主法拉里斯统治时期的古代西西里的城邦国家阿克拉格斯(现称为阿格里真托),出现了铜牛这种刑具。它用青铜铸造,和真牛体积相当,中空,牛身一侧有一扇活动板门,可以由此把一个活人塞进去。然后关上活动板门,在铜牛底下生起大火,把牛身烧到通红。受刑者的尖叫和号哭从铜牛的嘴巴和鼻子里传出来,好似一只愤怒的公牛在吼叫。


四、火刑( Burning)

在历史长河中,火刑施用于众多罪行。在宗教迫害和猎巫运动时期,火刑得到了最普遍的认可。人们认为,应该把侵犯了上帝和教会(天主教或新教)的罪人当做异端烧死。他们觉得,只有火刑才能祛除灵魂中的邪恶,烧死附在他们肉体上的恶魔。活活烧死一个人的景象是惨不忍睹的,但教俗人士却认为,肉体罹受苦难要比心灵受到诅咒好得多,提前让犯人们在人间经受不可思议的炼狱折磨,或许有机会使灵魂获得永恒的救赎。因此,很多观看火刑的人并不觉得可怕,反倒觉得这是一种仁慈的行为,让灵魂获得救赎,完全是件好事。其实,有些遭受火刑的人在行刑之前已经被绞死了。他们有悔改之意,可以得到这种宽仁和怜悯,不过,由于他们的灵魂过度腐化,已经无法得到社会的接纳。

火刑非常简单。刑场上竖立着一根较大的火刑柱,周围堆满了成捆的树枝和木材。卫兵押着受刑者爬上柴堆,然后把他绑在火刑柱上,通常还会在他的身上洒上油脂、油料或者柏油等,以加速燃烧。在点火之前,牧师会要求受刑者忏悔,让他亲吻十字架。 1555年,一位目击者记下了火刑的情景,受刑者是英国格罗斯特主教约翰·胡珀( John Hooper),他因为拒绝改信天主教而被判为火刑。柴堆中有一些新鲜树枝,因此在点火之后火苗没有快速引燃芦苇,但其他方向却燃起了大火……约翰·胡珀开始大声地祷告:“主啊,请宽恕我吧,主啊,请接受我的灵魂。”他的脸被完全烧焦、舌头肿大到无法继续说话,但他的嘴唇依然在张合,直到树胶灌满了他的嘴。他用一只手拍打自己的胸口,直到这只手被烧断,他又用另一只手拍打。随后,他的皮肉和血液顺着指尖掉流下来。最后,大火再次燃起,耗尽了他最后一丝力量……不久,他的下半身化为灰烬,从捆绑他的铁丝中跌落到地上,散落在烈火中。伴随着他的惨叫,嗜血的民众爆发出一阵阵欢呼声。用了三刻钟这位殉道者才被完全焚毁,期间他像一只小羊一样忍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他的下身被烧掉了,内脏滑落到地上,而当时他还没有断气。


五、硫黄火刑( Burning Sulfur)

猎巫运动末期,德意志的宗教审判官有时会把一块点燃的硫黄放到嫌疑女巫的腋窝里,来拷问她们。试想,硫黄在剧烈燃烧时,即使用水也扑不灭它。人的胳膊下面是主静脉和主动脉,硫黄火刑的痛苦是最难形容的。


六、热锅老鼠( The Cauldron)

这种酷刑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很常见。刑具锅像一个大壶,中空,锅口反扣在受刑者的肚子上。在锅里放几只老鼠,然后锅底上燃起木炭。当锅被烧得通红时,里面的老鼠就会狂躁起来,拼命地刨挖和啃咬受刑者的肚子,想从这里逃生。


七、油炸和炙烤( Frying and Roasting)

从古代亚述到 18世纪早期的法国,不计其数的人被扔进油锅,或者像烤排骨一样炙烤。罗马编年史家加洛尼若记载了由罗马皇帝尼禄在迫害基督徒时( 64 ~ 68年)实施的油炸酷刑。煎锅里面有油、沥青或树脂,然后生上火;当溶液开始沸腾冒泡时,不论男女,那些基督徒被一股脑地扔进锅里,像鱼一样被烧烤和煎炸。罗马人偶尔也使用烤架来折磨人。烤架是一种带格的金属框,外形很像大型烤肉架。据信,殉道者圣劳伦斯( St Lawrence)于 258年被它夺去了性命。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也使用同样的酷刑。有记载表明,宗教裁判所曾把受刑者放进大锅或者大烤箱中炙烤。

八、热金属丝( Hot Wire)

在许多地区的很多时代,都使用过皮带或绳索捆绑犯人。不过,印度莫卧儿王朝的皇帝让捆绑刑变得更暴虐,他们用烧红的金属丝捆绑罪犯的拇指或者手掌。火热的金属丝很快灼烧入肉,不过痛苦才刚刚开始,随后他们往金属丝上淋水,使其遇冷收缩,深深勒进受害者的肌肤和骨头。

九、西班牙椅子( Spanish Chair)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从来不缺乏独具创意的刑具。“西班牙椅子”看上去跟老式的柳条编制的庭院用椅差不多,不同之处在于,它完全是铁制的。椅背、椅面以及扶手和椅腿上面有捆绑手腕、脚踝和胸部的皮带,可以把受刑者牢牢地固定在椅子上。有时候会在椅子上装上很多尖钉,能够刺入受刑者的身体。椅子底下还可以放上炭火盆,或者直接把受刑者的脚放进火盆里,进一步增加他们的痛苦。为了防止受刑者的脚快速烧毁,会在他们的脚上涂上油或者脂肪。有人可能会庆幸地说,幸好这种刑具只出现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事实上,德意志、法国和许多中欧国家都有它的踪迹。有资料显示,甚至英国也用过这种刑具,直到 18世纪才废止。

十、水火神判法( Trial by Fire and Water)

在黑暗时代和中世纪早期,神判法是一种广泛认可的审判方式,用来判决一个人是否犯下某些罪行。虽然它的正确概率就像掷骰子一样,但教会、国王以及民众都对审判结果深信不疑——主要原因是神判法消除了人为因素对审判的影响,将审判完全交到上帝手中。在热铁神判中,被告必须赤脚从 3 ~ 9个烧红的犁头上走过,或者捡起一块烧红的铁块然后走上 3步,或者把手伸到一个烧红的铁丝网手套中。审判结束之后,被告受伤的部位被涂上药膏,用亚麻布绷带包扎好。 3天之后,取下绷带,如果没有起水泡,则被告无罪释放。如果有明显的水泡,则证明被告有罪。沸水神判要求被告把手(通常手上缠着起保护作用的亚麻布)伸进一大缸滚烫的沸水中,拿出缸底的一块大石头。然后涂上药膏,包扎好, 3天之后查看结果,步骤就像热铁神判一样。